为了稳定生源队伍,提高高中生源质量,让更优秀的学生留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特出台以下奖励方案,用于奖励我县中考成绩优异的考生以及考生所在学校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校领导。
文安教育发展促进会正式文件来了:
一、奖励为我县高中学校输送优质生源的初中校
奖励对象包括中考成绩优异且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的考生的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校领导。学校获奖总额如下表,奖金具体分配方案,由文安县教育发展促进会制定。
中考成绩
学校获奖总额
中考前10名
元/生
中考第11-30名
元/生
中考第31-50名
元/生
中考第51-名
00元/生
中考第-名
元/生
二、奖励中考成绩优秀的学生
学生中考成绩在前名,并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奖励如下:
中考成绩
奖励学生
中考前10名
元/生
中考第11-30名
元/生
中考第31-50名
00元/生
中考第51-名
元/生
中考第-名
元/生
三、奖励高考成绩优秀的学生
考生在我县高中学校就读并参加高考,如果考入“双一流”或、本科大学或高考前10名,奖励学生每生1万元;考入清华北大,奖励学生每生10万元。另外,高考前10名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缴费票据报销大学期间的学费(每学年不超过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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