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京津冀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统一,导致包括机动车限行等措施不尽相同。陈吉宁要求,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严启动应急响应,按可能发生的上限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信息,在出现“爆表”等极端情况下,及时启动最高级别应急措施。
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
陈吉宁指出,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考核细颗粒物的六省市PM2.5平均浓度比年下降10.4%,特别是1~10月份,在气象条件与年同期相比略有不利的情况下,区域整体下降比例达16.2%。这份成绩来之不易,表明我们大气治理方向正确、措施得当、工作扎实。但也要看到,进入供暖季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连续出现5次重污染过程,影响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程度重。除受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也是重要原因。
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排放行为。对重污染应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确保应急预案措施落地到位。
强化工业企业治理
京津冀区域要率先完成高架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明确季节性排污总量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量。冬季执行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探索若干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可能性。研究季节性差异化排污收费政策。
实时公开企业监测数据
对京津冀区域城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和位于传输通道上的“高架源”进行梳理,建立“一企一档”,根据自身产业结构和污染源排放特征,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
加强“高架源”污染管控。一季度前完成对国控“高架源”全部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实时公开监测数据,对不能达标排放的企业停产整治。
公布长期超标企业名单
强化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部将按季度向社会公开长期超标的国控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
严格机动车监管
强化机动车环保专项检查,加大营运车辆抽检力度,抓典型、严处罚。
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散、小、乱、差”企业和“工业大院”,对违法排污和不能限期达标排放的小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严控燃煤污染
加严供暖季煤质标准,制定严格的煤质标准,优化冬季用煤结构。加快集中供热进度,大幅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覆盖率。强化散煤污染治理,在京津冀加快减煤换煤任务落实,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推动优质煤替代、煤改电、煤改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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