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左各庄镇政府设置的禁煤标志牌
9月14日,左各庄镇禁煤巡查大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刘某驾驶一辆装有散煤的小型货车在东新小区附近自西向东行驶,边走边叫卖。巡查人员紧随其后,并及时联系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将向村民销售散煤的刘某当场查获。
图为刘某正在左各庄镇工商分局接受处理
经调查,刘某为滩里镇人,近期开始到各村销售散煤。镇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说服教育,讲清了当前的环保形势,宣传了禁煤政策。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行为违反了禁煤政策,表示今后不再从事散煤销售,并当场写下了以后不再从事散煤销售的承诺书。工商分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做出了没收现有散煤及违规销售所得的处罚。
图为散煤销售者主动写下不再从事散煤销售的承诺书
今年以来,省市县禁煤工作深入开展,廊坊市全市域均属于禁煤区,坚决禁止散煤囤积、销售、使用散煤。但随着储煤期临近,禁煤区内仍有个别人存在侥幸心理,私自囤积、销售散煤。在此,敬告广大群众及散煤销售者,凡是在镇域范围内囤积、销售散煤的,一经发现将全部没收,并严肃处理。监督举报--
来源:铁打的左各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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