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年人才招聘50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发展需要,华北科技学院定于年4月开展第一批公开招聘,面向海内外诚邀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华北科技学院年人才需求计划》
二、招聘条件及待遇
要求本科阶段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接受全日制教育,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卓越博士、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具体条件按《华北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学校给予人才优厚待遇:享受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硕士研究生一般教师年收入不低于12万元;博士研究生一般教师年收入不低于15万元,可通过申请校内科技基金和学科建设经费方式享受科研启动金。学校为已婚无房的优秀青年教师提供校内周转房供租住。为单身教师提供教师公寓1间供租住。学科带头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卓越博士具体待遇按照《华北科技学院人才引进办法》执行。
三、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人才招聘系统(网址: 若信息填写不完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则视为无效申请。接受求职申请时间:年4月6日-15日。
四、招聘考核程序
学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包括试讲、面试环节:
1.试讲。试讲环节由考生根据指定课程内容进行讲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试讲时间年4月19日。
2.面试。面试环节考生按要求回答考官提问,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道德品质和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等。面试时间定于年4月20日。
五、考察及体检
学校组织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应聘者到在所在地区县级以上(或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
联系人:李老师、唐老师
联系-
附件1:《华北科技学院年人才需求计划》
华北科技学院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6人(非事业编制)。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公平竞争、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采取综合考核方式,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学历
要求
所需专业
需求
人数
多媒体管理员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计算机、教育技术及电工电子等相关专业优先
2
实验员
计算机、网络工程或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优先
1
教务员
外语专业优先
1
体育馆管理员
本科及以上
体育相关专业优先,具有游泳教练员、游泳救生员资格证者优先
2
1.应聘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习经历,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条件。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3.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年1月1日后生)。
三、受聘人员待遇
受聘人员待遇按照《华北科技学院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校人字〔〕6号)执行,享受相应档次的工资和相应级别的岗位津贴,另外参照编制内人员标准享受午餐补贴、物业费补贴、供暖费补贴、网络费补贴和通讯费补贴,年收入为6~8万元;可参加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行政职务竞聘,晋升岗位等级。
四、受聘人员的管理
1.受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人事档案关系可转入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党团组织关系根据工作需要可转入学校。
2.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具体规定受聘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
3.受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参照学校相应岗位的管理和考核办法执行。
五、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人才招聘系统”报名申请职位,登录、注册、个人申报岗位等流程详见系统使用说明(点击此处)。
若信息填写不完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则视为无效申请。
六、招聘安排
事项
时间
备注
报名
4月8日~15日24时
审核条件
4月16日~17日
公布考试名单
4月18日
通知方式:
①招聘系统
②人事处网站公布
笔试、面试
4月21日
招聘结果请
联系人:于老师王老师
联系—
廊坊市文安县公安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文安县城社会面的管控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巡警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50名,特发布此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计划。
坚持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警务辅助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廊坊市辖区常住户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男性,身高1.70米以上,体重75公斤以下,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年4月10日至年4月10日期间出生)以下,有特殊技能者可以适当放宽。
(四)学历及专业要求: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复员、退伍军人优先招录;具有驾驶证B1本以上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年4月10日以后出生,限报8人),择优录用。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疾病,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无精神病、癫痫等疾病史。
(六)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二)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四)因违纪违规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七)其他不适宜从事巡警特警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年4月10日——年4月18日)
在文安政府网(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年4月19日——年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家庭户口本、毕业证、驾驶证、退伍证及其他荣誉证书、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填写《文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年5月10日—5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报名合格人数在人以上(含)按计划开考,不足人的,减少招聘人数。
(三)考试(年5月13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一张试卷,满分分。
笔试结束后,公示笔试成绩,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年5月15日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安公安网公布。
(2)面试(年5月19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其权重笔试占60%、面试占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年5月21日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安公安网公布。
(四)政审(年5月24日——年5月25日)
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审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原始学历高者优先;原始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确认为进入政审的人选。政审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进行,由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加政审人员自行到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办公室领取《政审表》,政审表先由所在单位(村)政审盖章,再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政审盖章,在规定时间内交到县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办公室。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年5月26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年5月30日——年6月7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文安政府网、文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文安公安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县公安局等部门共同组成联合工作组进行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由县公安局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劳务派遣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予以保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在岗位工作,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四、工资保险待遇。
巡警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月执行元工资标准,同时上四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并根据工作年限等条件进行调整,全部列入财政开支。同时依工作需求发放警用服装。
五、有关事项。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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