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当前,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法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保障涉诉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院原定于2月2日之前的开庭、听证、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全部延期,原定于年2月3日至2月16日期间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开庭,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但已经公告送达传票或者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要求不改期的除外。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原因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二、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均已暂时关闭,停止接待群众来访。

三、疫情防控期间,广大人民群众所涉诉讼事项,通过互联网手段办理。我院全面畅通网上诉讼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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