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县教育局关于对违反中小学生防溺水行为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关于对违反中小学生防溺水行为实行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学生防溺水工作体系,完善社会全员参与防溺水工作联防联控机制,筑牢防溺水安全防护网络,最大限度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从即日起对违反中小学生防溺水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违反以下中小学生防溺水行为均可举报:

(一)中小学生私自或擅自结伴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二)中小学生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下,到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烧烤、游泳、撑竹排、捕鱼、摸田螺、钓鱼等情况的;

(三)中小学生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江河、水库、山塘、积水坑等水域玩耍、游泳的;

(四)偷盗或故意损坏防溺水警示牌、救生绳、救生竿等防溺水救护设施的。

二、举报途径

采取电话举报方式,举报电话,各乡镇举报电话(见附件)。

三、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给予最先举报人—元的现金奖励。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个举报线索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能故意捏造事实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政府(村委、社区)的正常工作,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受理举报的单位和个人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故意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都安瑶族自治县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结束之日止。

特此通告。

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年5月25日

附件

各乡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举报电话

序号

乡镇

单位

举报电话

1

安阳镇

安阳中学

安阳中心校

安阳镇政府

-

2

百旺镇

百旺中学

百旺中心校

百旺镇政府

-

3

板岭乡

板岭中学

板岭中心校

板岭乡政府

-

4

保安乡

保安中学

保安中心校

保安乡政府

-

5

澄江镇

澄江中学

澄江中心校

古山中学

澄江镇政府

-

6

大兴镇

大兴中学

大兴中心校

大兴镇政府

-

7

地苏镇

地苏中学

1879768

地苏中心校

三弄中学

地苏镇政府

-

8

东庙乡

东庙中学

东庙中心校

东庙乡政府

-

9

高岭镇

高岭中学

高岭中心校

五竹中学

高岭镇政府

-

10

加贵乡

加贵中学

加贵中心校

加贵乡政府

-

11

菁盛乡

菁盛中学

菁盛中心校

菁盛乡政府

-

12

九渡乡

九渡中学

九渡中心校

九渡乡政府

-

13

拉烈镇

拉烈中学

拉烈中心校

拉烈镇政府

-

14

拉仁镇

拉仁中学

拉仁中心校

拉仁镇政府

-

15

龙湾乡

龙湾中学

龙湾中心校

龙湾乡政府

-

16

隆福乡

隆福中学

隆福中心校

隆福乡政府

-

17

永安镇

永安中学

永安中心校

永安镇政府

-

18

下坳镇

下坳中学

下坳中心校

1899305

下坳镇政府

-

19

三只羊乡

三只羊中学

三只羊中心校

三只羊乡政府

-

防溺水“六不准”

 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来源: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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