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疫情防控期间
第九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廊坊市市场监管系统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持续保持严打重处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九批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实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案例一:香河县人人超市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人人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摆放在货架上的“红烧牛肉面”未进行明码标价。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二:香河县联江百货超市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香河县联江百货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摆放在货架上的上好佳栗米条和上好佳鲜虾片未进行明码标价。香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三:霸州市城区朱氏生鲜超市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霸州市城区朱氏生鲜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四:霸州市南孟镇采油二厂菜场工友百货商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霸州市南孟镇采油二厂菜场工友百货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商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五:霸州市开发区蓝礼华便利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霸州市开发区蓝礼华便利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便利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六:霸州市南孟小刚超市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霸州市南孟小刚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七:文安县张玉河菜店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案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安县张玉河菜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菜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蔬菜的违法行为。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八:文安县周士民水果店未明码标价销售水果案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安县周士民水果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水果店存在未明码标价销售水果的违法行为。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九:文安县客盈门超市未明码标价销售食品案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安县客盈门超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超市所售奥利奥饼干没有明码标价。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案例十:文安县慧财餐饮店经营菜品未明码标价案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文安县慧财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存在未明码标价经营菜品的违法行为。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元。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依规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或投诉举报。来源:廊坊市场监管(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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