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支持作用,缓解小微企业资金困难问题,扶持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规模,促进社会充分就业。现面向全县小微企业开展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法定借款人,最高可享受不超过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利息为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BP以下部门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为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人的企业达到8%)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无欠缴社会保险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
2.法人身份证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复印件各2份)。
3.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新招用条件人员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2份),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4.企业职工花名册。
5缴纳社会保险记录。
6.无违反劳动用工法律、法规证明(劳动仲裁、劳动监察大队)。
7.税务部门提供的无欠缴社会保险证明。
联系人:
高志亮、朱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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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年9月10日-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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