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江安县五星级酒店及配套设施开发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建设一个集餐饮、住宿、娱乐、休闲、会议及商业中心为一体的五星级酒店(占地约40亩)及周边配套设施开发。
三、前期工作:
已完成选址和征地拆迁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采取挂牌方式供地。
四、项目位置:
项目选址江安县新城区,小坝片区东北缘,北面紧邻长江与江中牛角坝,南面为待建居住用地,西邻纵三路,东面与老城区隔育江相望,拥有优良的江景资源。
五、建设要求:
(一)宗地规划总平面符合江安县城城市设计与控规,建筑层高、建筑退让、停车泊位严格执行规划标准。
(二)项目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1.7;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其中:1.五星级酒店及酒店配套建筑面积≥平方米且酒店房间数为间-间;2.项目在一层(或一、二层)配套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社区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土地出让方;3.配套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土地出让方;4.车位配比达到1:1.5且地面禁止设置车位;5.商业建筑面积(含五星级酒店及酒店配套建筑面积)不超过平方米,禁止布局围合式商业。
(三)五星级酒店设计建设必须按不低于国家五星级酒店标准实施,投资强度不少于3.5亿元,建设期限为:自取得用地合同之日起到建成营业时间周期为2年左右。
六、其他约定:
(一)土地由国土部门按政策规定公开挂牌出让,投资方必须要通过竞标取得该土地,并要按土地挂牌公告及要求完善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投资方在取得土地使用权3个月内按照法律在江安县依法组建独资经营公司或经营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建设。
(三)五星级酒店项目(含酒店配套设施建筑)工程完工后才允许其他建设内容开工建设。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解决。
七、合作方式:
独资。
八、联系方式:
江安县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曾雨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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