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通知关于古田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

关于古田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允许销售燃放品种的通告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减少噪声扰民和空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古田县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古政文〔〕号),现就古田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间和允许销售燃放的品种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古田中心城区禁限放地点区域和时间

禁止燃放地点:下列地点和区域任何时间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其他消防重点单位及其周边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政府机关、银行营业网点、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大型文化体育活动场馆;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

(七)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八)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九)县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限制燃放区域和时间:除以上禁止燃放地点之外,古田县中心城区包括城东街道所辖5个社区(文安社区、胜利社区、文兴社区、屏东社区、翠屏社区)、城西街道所辖4个社区(文河社区、青云社区、金泰社区、新秀社区、),此外还包括东至湖滨村(湖滨村、前山村、赖厝村、廷元里村),南至莲桥村污水处理厂(松台村、莲桥村、吉兆村、苏洋厝村),西至京台高速与纵五线交叉路口(局下村、浣下村、浣中村、官江村),西北至洋头村(前坂村、洋头村、罗华村),北至西丰里路口(西山村)为限制燃放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只能在规定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至正月初三全天;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至十二月二十四日、正月初四至正月初六、正月十五日的六时至二十二时。

殡仪馆区域范围内指定地点可燃放响(含响)以下排炮,燃放时间不受上述条款规定时间限制。限制燃放区域内的宗教及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一律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古田中心城区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

古田中心城区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为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C、D级产品范围内的响(含响)以下排炮、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见附表)

三、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责任

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或未依照经营许可证件核定的有效期、品种和规格经营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古田县人民政府年10月18日附件:古田中心城区限放区域允许销售和燃放的烟花爆竹规格品种明细表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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